“三合一”场所这个名词
大家可能听过但不一定了解
这种类型的空间究竟有什么危险?
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又有什么联系?
什么是“三合一”场所
“三合一”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、仓储、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。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,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。
大家路边常见的:楼下吃饭,楼上睡觉的小餐馆或者是外边屋子加工衣服,里面屋子吃饭睡觉的小工厂;特别是快递公司的投递点,把私人住宅改建为仓库、商铺和住宅,这些都是典型的“三合一”场合。
案例一
2021年2月16日,山东省禹城市一蛋糕房发生火灾,起火建筑为三层砖混结构沿街门头房,是典型的“下店上宅”三合一场所,有蛋糕房老板及家属共9人居住,此次火灾造成其中7人不幸遇难。经查明,起火原因为酥油斗烛引燃神龛及周围可燃物所致。
案例二
2020年7月8号凌晨5点,贵州贵阳一处汽车用品商铺发生火灾。起火楼房共三层,其中一层为生产经营门面,高5.8m,搭建夹层用于存货和住人,二层供人员住宿并设有厨房做饭,三层用于人员住宿,是典型的“多合一”场所。消防救援人员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紧张扑救,大火被扑灭,被困在二楼和三楼的7人全部被找到,但均已遇难。
“三合一”场所的安全隐患
01
大多数是违法建筑
很多“三合一”建筑未经建设规划部门统一规划、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。部分建筑是住宅、出租屋改变用途而来,还有一些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。存在耐火等级低,疏散逃生条件差,疏散楼梯被封堵,安全出口单一,消防设施缺乏,消防水源缺乏,灭火器材配备不足,住宿、仓储、生产等不同用途的房间之间没有防火分隔,可燃、易燃物品多等火灾隐患。
02
产权不明责任不清
很多“三合一”建筑存在多家使用、多家法人的现象,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表现为各使用单位各行其事,无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,管理非常混乱。
03
忽视自身消防安全
“三合一”建筑的业主往往一味注重生产经营效益,忽视消防安全管理。企业内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,未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,不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。一旦发生火灾,员工不知如何应对,后果十分严重。
“三合一”场所相关消防法律要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
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,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。
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,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一条规定:
生产、储存、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,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, 责令停产停业,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。
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,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罚。
“三合一”场所的防火措施
面对“三合一”场所
业主、经营者要高度重视
积极排查整改
不要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、储存、 经营等场所或建筑中设置住宿场所。
存在“三合一”现象的场所,应釆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.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。当墙上确需开门时,采用常闭式乙级防火门。
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。场所内的疏散门应釆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,并应确保在火灾时易于从内部打开。场所内要保持通道畅通,严禁占用、堵塞、锁闭安全出口,严禁违规设置防盗网、广告牌、铁栅栏。
“三合一”场所除厨房外不应使用、存放液化石油气和烟花爆竹、油漆、汽油等易燃可燃物品。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釆取防火分隔措施。厨房内应定期清理油烟管道,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,严禁违规“气改油”,严禁使用醇基燃料。
场所内所有的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,不应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,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、阻燃塑料管等,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。
建筑物的吊顶、墙面等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,室外广告牌、遮阳棚等应釆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,且不应影响房间内釆光、排风、辅助疏散设施的使用。
在疏散走道、住宿部分、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房间、疏散楼梯的顶部应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。场所内应配置灭火器、消防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设备,并保持完好有效。
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电动自行车,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入楼入户。
“三合一”场所的危险不容轻视
自查自纠、防患未然
警钟长鸣、安全至上!
审核丨姜志清 陈荣亮
编辑 | 王达霖
- 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出品 -
原标题:《【案例警示】“三合一”场所究竟是什么?和你有什么关系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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